王伟:坚持依法全力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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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04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就衡水来讲,当前正处于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的重要时期,也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搞好这次经济普查,对于摸清全市二、三产业家底,正确认识市情、准确把握市力、科学制订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将在2019年1月1日零点正式启动,普查工作即将进入攻坚冲刺阶段。全市普查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经济普查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普查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真实普查,夯实工作责任,狠抓关键环节,扎实做好经济普查入户登记准备工作,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饱满的精神,全力完成好各项普查任务,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要把严格依法普查作为普查工作的根本准则和行动指南。依法开展普查,是四经普实施过程中的应有之意。今年8月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了《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决定》,对《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与《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相衔接的条款作了必要调整和完善,为新形势下做好经济普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全市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统计部门要全面把握此次修订的内容和实质,严格按照《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坚持依法治统、依法普查,以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态度,真正把普查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都纳入法治轨道,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第四次经济普查各项任务。

要坚持把数据质量第一理念贯穿于普查工作全过程。普查工作的核心是数据,数据质量必须精准。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从源头数据抓起,规范各项普查流程,严把数据质量关口,尤其把握好入户登记这个关键环节,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要坚持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所有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